我叫林晓月,今年四十一岁,在一家洗衣店做前台,穿着蓝灰色的工服,站在热气腾腾的蒸汽熨斗旁,给客人一件件烫平衣服。很少有人知道,我曾经也是个有梦的姑娘,也曾为了一个男人,撑起了七年吃苦耐劳的日子。
那个男人叫周远,是我大学时的学长。
他不帅,但嘴甜、书念得好,说话慢悠悠的,总能给人一种特别稳当的感觉。我那时候家境不好,连食堂的红烧排骨都舍不得点,但他会悄悄塞给我一块饼,说是多买的。那时候我觉得,有个男人能这样疼你,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事。
我们毕业后,我回老家打工,他说他想考研,后来又说要考博。他没收入,家里也帮不上,我就一个人去了外地,在工厂打工、送过外卖、卖过服装,挣的钱全贴补他生活费、学费、资料书、租房……甚至他出国读书那年,我为了给他凑中介费,拿着身份证跑去借了网贷。
我一共供他念了七年书。
这七年,我没给自己买过一件超过三十块的衣服,手机还是用朋友淘汰下来的;我妈生病住院,是我哥嫂凑的钱,我连请假回家的路费都不敢报销。他生日我给他寄毛衣,写信告诉他我有多想他;他回国时说太忙没时间见我,我信了,还埋怨自己不该让他分心。
我曾以为,等他毕业、有了事业,我们就能风风光光结婚,补上我这些年失去的仪式感。他也答应过我:“晓月,等我熬出来,一定不会亏待你。”
结果,他是没亏待我,他把我整个给抛了。
那天我正在店里整理衣服,他突然给我发了条消息,说:“我们谈谈吧。”
见面选在一家咖啡厅,他穿得体面,带着点香水味,手上戴着手表,一看就是过上了好日子。而我,穿着带水渍的工服,满头大汗,脸上冒着细细的油。
“晓月,我们不合适了。”他说。
我愣住了,问他:“你什么意思?”
“我……我结婚了,前段时间,刚领证。”他说得轻描淡写,好像我们之间的七年感情,不过就是他人生简历上的一个注脚。
“你……你结婚了?”我声音抖得不成样子,“那我呢?那我给你供学、借钱、熬夜接你电话的那些年呢?”
他低头,不敢看我:“对不起,我知道对不起你……但她对我真的很好,我们在工作上更合拍,而且她比你更懂得体面。”
我眼泪一下就掉下来了,嗓子发哑:“你说她是谁?”
他犹豫了下:“她叫林琳,比我大三岁,离过两次婚……但她真的懂我。”
我脑子“轰”一下炸开,原来我这么多年不吃不喝省出来的好日子,是为了成全他和一个“离了两次婚”的女人谈所谓的灵魂共鸣。
他口口声声说那女人“理解他”,那他呢?有没有理解过我一个人在深夜加班送外卖、挨骂时泪流满面的感受?有没有理解过我借钱还贷,被催得喘不过气来的无助?
我一把抄起桌上的咖啡杯砸在地上,瓷片飞溅,连店员都吓了一跳。他没说话,只是低着头,一副“你疯了我理解”的样子。
那一刻我就明白了,这人,早就不值得我为他掉眼泪了。
我走出咖啡厅那一刻,觉得天都塌了一块。但我没倒下,我不能倒下,我已经把所有能给他的都给了,我不能再让他从我身上拿走尊严。
我回到店里,老板看我脸色不对,问我是不是感冒了。我勉强笑笑说:“没事,可能有点中暑。”
那天晚上,我一个人坐在阳台上喝了点酒,看着楼下的灯火,脑子里全是那句:“她比你更体面。”
体面?一个靠着别人读书上岸的人,转身娶了个有钱的离婚女,还来教我体面?
后来我不再联系他。他曾打电话来说要“补偿我”,问我愿不愿意接受他送的一笔钱。我冷笑着挂了电话——这不是钱的问题,是你把我当什么看。
我从头开始,把之前那几万块债一笔笔还掉。我接了第二份兼职,帮附近超市夜间盘点,每晚十一点下班,脚都肿得脱鞋都费劲。但我心里却踏实,因为我知道,我是在为自己而活,不是为了一个把我当“提款机”的男人。
朋友劝我说:“你就当喂了条狗,算了。”可我不后悔。我后悔的是没早点认清他,而不是我为他做的一切。爱一个人本没错,错的是他不配。
现在我每天下班会去跳跳广场舞,和店里几个姐妹拼单买衣服,日子虽不富贵,但我活得自在。有人说我坚强,我笑着说:“都是被生活逼出来的。”
我再也不信什么“等我熬出来”,我只信自己这一双手,和脚下的路。那些年,我是给他铺路;而现在,我是为自己修桥。
至于那个男人,他爱娶谁就娶谁,娶十个八个离过婚的都不关我事。因为我早就不是那个会省吃俭用、熬夜流泪只为他考上研究生的傻姑娘了。
我,林晓月,现在是我自己的女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