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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要解约都得脱层皮,这5位艺人要么支付赔偿金,要么无偿拍戏

赵露思在社交平台正式讨伐经纪公司,站在她的角度是委屈了,想解约,但经纪公司拒绝沟通且前期涉及的赔偿需要她支付。赵露思或许是想通过舆论来达到解约的目的,实则这种做法并不理智也不正确,走法律途径才是正确的。

事实上,娱乐圈的艺人想要在合同期内解约,或违约,都需要支付赔偿金,这是契约精神。合约期为6年多,据说两人在资源分配与职业规划上产生分歧,陈晓无偿拍摄了3部剧后,和平解约。

要说国内选秀走出的顶流,满打满算,只有蔡徐坤一人,虽然他也因某些事ta房,但不涉及法律,粉丝也是比很多艺人能打。但当年台湾版《倚天屠龙记》与TVB版《倚天屠龙记》赵敏一角原定的都是袁洁莹,但她都错过了。原名邓诗颖,邓紫棋名字还是公司给起的,当年出道时,她还年少,合同由妈妈签字,妈妈不懂那么多,导致她的歌曲版权归公司蜂鸟音乐。

2019年,邓紫棋与蜂鸟音乐就版权和经纪纠纷诉至法庭,法庭判决赔偿蜂鸟音乐部分损失,据说大概是900万人民币。但当年台湾版《倚天屠龙记》与TVB版《倚天屠龙记》赵敏一角原定的都是袁洁莹,但她都错过了。

这一次缺席,也成为了陈楚生与天娱传媒的公开矛盾导火索。之后陈楚生提出解约,最初天宇传媒反诉索赔2600万元,后经法院判决,陈楚生赔偿天娱传媒650万元。艺人也不过是娱乐圈的打工人,他们也会签约公司,会签订相关合同,违约了则需要赔偿,需要付出代价。